【合同纠纷】生活中赠与合同常见十大问题
赠与行为是出于赠与人的个人意愿将自己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生活中赠与合同的法律疑问也不少见。比如口头答应的赠与合同有没有效力?赠与出去的东西能再要回来吗等等,下面就由霖澳小编在本文解答赠与合同在生活中常见的十个问题。
一、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
答: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
二、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答: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
三、为了得到赠送,而与对赠与人进行伤害,该怎么办?
答: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个月内。
四、赠与的东西有瑕疵,这个责任谁负责?
答:赠与人负责的情况:
1.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的。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的。
3.赠与人保证没问题的。
五、负担不起,还要继续赠送吗?
答: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的,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的赠与义务。
六、送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效吗?
答: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赠与有效,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