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远律所首页   |   免费热线:191-3634-8220
 您好,欢迎来到霖远律所!   联系我们

191-3634-8220

团队介绍 专家顾问 成功案例 霖远新闻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 婚姻继承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其它纠纷

刑事案件

LINRUN LAW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 婚姻继承 法律顾问 其他纠纷
点此免费通话

191-3634-8220

刑事案件

【法律顾问】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10/08 11:28:37   Click:


主要内容:公司兼并有哪些方式?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股式。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一、什么是企业兼并

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兼并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二、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点此免费通话

191-3634-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