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始于“心动”,终于“诈骗”,幼师恋爱7年遭遇通缉犯诈骗,车子被变卖给第三人,委托霖远律师协助达成调解,成功拿回车辆
美好的爱情,总是令人无比向往,古有“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你遇上那个令你心动的“他/她”了吗?爱情诚可贵,但仍需警惕,切莫被表象所欺骗,届时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案情概况
当“恋爱脑”遇到“真爱”,金钱支持有求必应
王琪系一名幼师,家境殷实,回想2015那年,她19岁,青春靓丽,身边不乏追求者,但都没有心动的感觉,直到某天偶然机会,她结识了一位名叫李响的男子,李响的出现让她心动不已,就在她还在纠结要不要向对方表白时,令她惊喜的是,李响对她也颇有好感,并发起了主动追求,很快两人确认了恋爱关系,王琪收获了一份双向奔赴的爱情。两人恋爱过程中,李响体贴入微,王琪更加感觉遇到了真爱,对李响的信任和依赖逐日加深,甚至到了有求必应的程度,为了满足李响的资金需求,王琪不惜抵押自己的房子,几十万全部给了李响,而这只是王琪被“恋爱脑”支配到丧失理智的一部分。2022年,李响劝说王琪购买新车,尽管王琪本身就有一辆车,且没钱购买新车,但因为李响开口了,王琪还是无抵押全额贷款了159000元买了车。提车后,李响便提议把车给他爸爸开,王琪心想李响不仅爱自己,还是一个很有孝心的人,更加坚信自己没有选错人,当即没有多想便同意了李响的提议。
七年男友原形毕露,车辆竟在另一受害女生的父亲名下
没过多久,李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王琪才知晓李响因涉嫌诈骗罪,一直是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并且李响不是他的真名,即姓名、年龄、身份证全是假的,被骗的女孩也不止她一个,李响与她交往时,还同时与多个女孩在交往,得知真相的王琪内心极度崩溃,始终不敢相信自己被骗的事实。待情绪稳定后,王琪急忙查询自己名下的车辆,果不其然,买的新车早已转移到一位名叫张庆的名下。这两件事就像是一盆冷水泼醒了王琪,恢复理智后她赶忙联系上张庆。经过一番沟通,王琪了解到,张庆的女儿张欣,系社区的工作人员,也同样被李响所骗。张欣自2014年底开始与李响谈恋爱,后面买车是李响劝张庆卖掉两辆旧车买的,虽购买车辆时张庆发现了车辆已经登记了王琪的名字,并提出过异议,但当时李响给出的解释是4S店为了避税,会把车辆集中挂在一个人名下,实际不影响使用,于是张庆也就没再过多怀疑,买下了原本属于王琪的车辆。王琪虽然了解了事件真相,但如何维权依然毫无头绪,于是咨询了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并后续委托了吴杰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将张庆诉至法院,希望拿回车辆。
霖远律师专业支招,悲情当事人选择调解结案
吴杰律师接受委托后,随即与王琪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过后,吴律师又做了充分的调查,之后准确分析到,张庆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应予返还。首先,善意取得需满足两个条件。1、善意。这里的善意又需满足两个条件:(1)、受让人不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无重大过失”。张庆在买车时,已经知道车辆登记在王琪名下,那么李响处分该车辆,就属于无权处分。张庆对此是明知的,虽产生了怀疑,但不是不知道李响系无权处分。其次,张庆购买的新车系从二手市场购得,对交易的对象,交易场所明显不符合一般车辆的交易习惯——新车在二手市场交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16条“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的规定,可以认定张庆存在重大过失情形。因张庆是明知李响系无权处分,且存在重大过失,故张庆不符合善意取得中的“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通过调阅车管所资料发现,张庆是以49000元购入的王琪车辆(159000元),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即也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综上,可以得出张庆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不构成善意取得。凭借这一点,通过诉讼王琪是有可能胜诉的,但同时吴律师也为王琪分析了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再三考虑后,王琪最终选择了在法院调解,尽快结束此事。因为善良的王琪知道张欣及其爸爸张庆是受李响所骗才买了自己的车,他们也是受害者,而且张欣和自己同病相怜,常常以泪洗面、失眠、抑郁,还为此看了医生,两人再也经受不起漫长的诉讼之苦,调解是综合考量之后,双方最优的选择。
案件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案涉车辆归王琪,由王琪补给张庆4万元。
办案心得
吴杰律师:“情感诈骗如今已屡见不鲜,但仍有人落入陷阱。本案当事人与被告都是被男方利用情感进行了钱财诈骗,同为受害人,双方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还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决定权最终在于当事人,作为委托律师,在充分站在当事人角度权衡利弊后,会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为之全力以赴。本案当事人最终选择调解,也是比较明智的做法,因为若是继续诉讼,很可能会被转为刑事案件,届时若想拿回车辆,将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风险较大,当事人当时的身心状态也难以承受诉累。而若是能达成调解,则能在较短时间内就拿回车辆,尽快了结此事,当事人可以更快走出阴霾,恢复平静的生活。如今社会,许多被害人正是基于恋爱关系产生的信任心理失去了该有的理性判断,让他们在面对诈骗犯的无理要求时,盲目地给予钱财,最终“人财两空”。恋爱固然重要,但在交往过程中也应保留独立思考的能力,警惕‘恋爱脑’被有心人利用!”
办案律师
吴杰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债权债权部部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争议、财产侵权、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诚信执业百优律师
同行评价:吴杰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斡旋谈判技巧,是一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律师。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