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醉”不可恕,请勿尝“驶”!当事人因醉酒驾驶,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至法院,霖远律师用实例再谈酒驾危害
案例简讯
酒驾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也是最接近刑事犯罪的行为,很多人不以为然,总是抱着少喝一点没事的心态,却在不知不觉中已然触犯了危险驾驶罪的刑事犯罪的红线。该案当事人就是因一时喝酒之快,被警方查获后才知后悔莫及。
某日晚,张飞先是在某烧烤店聚会喝酒,后回到家中再次饮酒,怀着侥幸心态,又独自驾车外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检验,张飞的血样乙醇浓度为186.3mg/100ml。公诉机关认为,张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潘红伊律师接受张飞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迅速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至公诉机关。公诉机关采纳潘律师的法律意见,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决定对张飞处于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办案律师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刑事合规导师、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