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不可违!小伙盗取他人未上锁电动车,涉嫌盗窃罪,悔不当初,霖远律师受托为其辩护,经全力争取,终获不起诉!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23日早上,李刚路过一工地门口,偶然瞥见了门口停放的一辆未取钥匙的电动车,一时间,李刚起了贼心,四处张望发现周围无人,当即骑上电动车驶离了现场。
之后,李刚直接去到二手车市场,将电动车以700元的价格转卖了出去。李刚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没过多久,李刚就收到了公安机关的传唤。最终,派出所以李刚涉嫌盗窃罪将其拘留。
李刚被拘留后,其家人心急如焚,立马委托到了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红伊律师为李刚辩护。
潘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与李刚会见及仔细阅卷,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随后,潘律师协助李刚家属积极赔偿受害者张三,并成功取得了张三谅解。
紧接着,潘律师前往派出所提交了取保意见,潘律师表示,陈浩因法律意识淡薄,见他人未取钥匙的电瓶车,临时起贪意实施了盗窃行为,属于贪小便宜类型,其与长期的、专业的“职业”盗窃犯相比,社会危害性小,对李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另外,李刚家属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化解了社会矛盾,因此可以对李刚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经过潘律师的全力争取,李刚成功取保。
案件后续
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潘律师也当即前往检察院进行沟通,潘律师强调,李刚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经过潘律师的全力争取,检察院采纳了潘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对李刚不起诉。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当事人因一时贪念盗取他人财物,事后追悔莫及,我们接受委托后先是为其争取到了不予批捕和取保候审,后案件移送检察院,经过我们的全力争取,多次前往检察院沟通,最终为其争取到了不起诉的良好结果。在此,想提醒大家,法不可违,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需要付出代价,别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不可抹去的污点。”
案件承办人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3年度刑事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律所建设奖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