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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房产】商铺变“抵押房”,18万定金险些打水漂?霖远律师出手,帮当事人拿回双倍定金赔偿36万

发布时间:2026/05/27 17:16:50   Click:

辛苦攒下的积蓄,本想给儿女置办一份稳当的产业,结果却差点掉进“一房多卖”的陷阱。对于很多中年家庭来说,买房置业不仅是投资,更是对子女未来的托举。一旦踩坑,不仅损失金钱,更让人寒心。


最近,熊大爷和熊阿姨就遭遇了这样的闹心事。好在经过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刘佳丽律师的精准维权,他们不仅讨回了公道,还获得了双倍定金赔偿。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对外宣称手里有一批优质商铺。熊大爷、熊阿姨考察后觉得地段不错,极具商业潜力,便决定买下给儿子熊二和儿媳小丽经营生意。


当天,老两口就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签订了《商铺认购单》,合同总价款为263万余元,并当场通过POS机刷卡支付了18万元作为定金。


随后,老两口商议将购买主体变更为熊二和小丽,熊二和小丽与A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认购确认书》等一系列文件,满心欢喜地等着办理过户。


然而,就在只差网签备案的关键节点,A公司工作人员突然告知:商铺在银行设有抵押,无法网签。


熊二和小丽当即提出,必须先解押才能支付剩余尾款。但A公司迟迟无法解决,一家人多方打听后才发现,这处商铺竟然被A公司“一房多卖”,根本无法完成合法的过户手续。


面对A公司的欺诈与推脱,一家人怒不可遏,多次要求退还定金均被拒绝。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律师介入

刘佳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取证过程中,刘律师敏锐地发现了一个关键事实:A公司并非该商铺的真正所有权人,实际出卖人是张氏公司,A公司仅仅扮演了“代销方”的角色。


抓住这一核心关键,刘律师在庭审时展开了充分论证:A公司作为专业的代销方,向客户推介的房源本身存在重大权利瑕疵,不仅已被抵押,还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形。


这直接导致客户无法在承诺期限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致使合同目的彻底落空。A公司隐瞒房屋真实权利状况,无法履行交付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刘佳丽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A公司作为代销方,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适用定金罚则。


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向熊二、小丽双倍返还定金,共计36万元。


律师提醒

商铺投资涉及金额巨大,背后的法律关系远比普通住宅买卖复杂。刘佳丽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认购协议或支付定金前,务必查清这三点:


  1. 核实房源底细:不仅要查看开发商或销售方的资质,更要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房屋的权属状况,确认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2. 明确合同主体:一定要搞清楚与你签合同的到底是真正的产权人,还是中介机构或代销公司,这直接关系到后续维权对象的确定。

  3. 留存关键证据:所有的转账记录、收据、沟通聊天记录以及书面协议都要妥善保存。


当遭遇定金难退或无法网签等违约情形时,切勿盲目等待或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手段固定证据、精准维权,才是挽回经济损失的最优解。




案件承办人

刘佳丽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工程房产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2年度先进个人、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优秀律师奖、2025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刘律师始终坚持“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的信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细节,同理心强,熟悉各类法律法规思维清晰能够快速厘清案情制定严谨诉讼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获得了不少当事人认可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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