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抚养费翻倍!霖远律师突破离婚协议限制,成功调高子女抚养费并要回旧账
案情回顾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一口价”抚养费,能否随着孩子成长和物价上涨而调整?
2019年,甲(母亲)与乙(父亲)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丙由甲抚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乙需支付总计10万元的生活费(每月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50%。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几年前的协议逐渐跟不上现实的节奏。
支付停滞:从2022年11月起,乙停止支付抚养费,剩余2.6万元迟迟未到账。
费用激增:孩子逐渐长大,课后(延时)服务费、保教费、医疗费等开支日益增加。此时,甲因长期失业且需赡养老人,压力巨大。
标准过低:即便乙付清了剩余的2.6万元,这笔钱平摊到孩子成年,每月仅约490元,远低于当前的正常生活水平。
面对这一困境,甲带着对孩子的责任与担忧,找到了霖远律师事务所的邬静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争取一个更有保障的未来。
接受委托后,邬静律师迅速梳理案情,确立了“既要追讨旧账,也要调整抚养费标准”的办案思路。
邬静律师在庭审中指出:依据《离婚协议书》,被告应立即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已产生的教育、医疗费用。
其次,原协议中关于生活费的总额约定,已无法满足孩子现阶段的实际生活需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经过法院的审理,采纳了邬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如下:
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生活费: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期间的生活费6000元。
核定并支付历史费用:被告需支付已产生的课后(延时)服务费7000元、保教费7350元及医疗费3908元。
确立新标准(核心胜利):法院判决自2026年6月起,被告每月月底前支付生活费1000元,并继续承担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这意味着,在邬静律师的努力下,孩子每月的生活费标准从原协议折算后的不足500元,大幅提升至1000元,且明确了未来的支付节奏。
邬静律师:“抚养费的核心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当原有的约定明显低于当前生活水平,无法满足孩子成长的合理需求时,法律赋予了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权利。” 案件承办人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
所获荣誉:2025年度先进个人奖、2025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邬律师专业精湛、尽职尽责,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她善于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前期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和后期扎实准备,高效推动问题解决。邬律师对待委托事务一丝不苟,沟通及时,策略清晰,深受客户的信任与好评,是位值得推荐的优秀律师。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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