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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公司调岗降薪变相辞退当事人,还不支付经济补偿,霖远律师险中求胜,认定公司系违法行为,助当事人拿回超11万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3/05/08 17:31:27   Click:

案情概况

 

2008414日,经验丰富的徐伟入职某物流公司,岗位为车队经理,工作后尽心尽责带领车队工作。然2021519日这天,徐伟收到公司发布人事任免通知,显示因徐伟2020年下半年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为D等级,故免去徐伟车队经理职务,连降两级调岗为班车司机。对此,徐伟很疑惑,自己尽职尽责工作绩效怎会是“D”,且劳动合同也未约定以绩效评定结果等级作为调岗依据,于是当即以邮件形式向公司提出异议,明确表示不认可该任免通知。怎料,公司于531日再次在发布人事任免通知,免去徐伟车队经理职务,调岗为车队分析组运营分析员,但并未向徐伟出具绩效考核评定结果的明确书面文件,徐伟不服,再次以邮件形式向公司表示不予认可该调岗结果。之后,徐伟未去新岗位报到,而是继续在岗位上班,但公司却在徐伟未在调岗通知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将徐伟的工资无故克扣降低。公司此举,让徐伟直接恼怒,心想公司本就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现还违法调岗降薪,遂2021111日主动提交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及补足社保未足额缴纳份额,但却被公司以徐伟系自愿离职为由驳回。徐伟一气之下,直接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吴杰律师担任其代理人,提起劳动仲裁。

 

吴律师接受委托,了解情况后,迅速梳理证据,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然就在等待仲裁委裁决结果期间,物流公司找到徐伟,忽悠徐伟对其就未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由物流公司向徐伟支付35000元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事后,吴律师查看该协议,发现对方很严谨,以致徐伟此后无法再以该理由主张经济补偿,且这时仲裁请求也被驳回。对此,吴律师分析到,虽无法再以上述理由起诉公司,但可以另辟蹊径,即主张以公司调岗降薪属违约为由,再次主张经济补偿,只是风险较大,若是物流公司能举证调岗系合规操作,则要想胜诉将会很难。徐伟很懊悔粗心大意就签订和解协议,以为经济补偿就此与自己擦肩而过,听完吴律师分析后,虽知晓有风险不抱很大期望,但也想一试,遂果断将公司诉至法院。


徐伟诉讼请求


判令物流公司向徐伟支付因违法调岗降薪迫使徐伟离职的经济补偿118274元。


 庭审现场

 

物流公司

徐伟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获得支持。首先,公司对徐伟进行调岗,是因该次调岗系按照公司《考核管理规定》来执行,即根据员工绩效表现进行晋升或是降免,而徐伟在2020年下半年绩效评价中表现较差为末等“D”,公司才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调岗,公司对其调岗行为完全是依据《劳动合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也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体现,更是企业焕发生机,在市场竞争中时刻保持活力的重要举措。而且在调岗后,徐伟已前往新岗位工作,即默认工作调整,故我司不属于是违法调岗。其次,至于降薪,我司管理岗和员工岗薪酬本身就会有所差距,无可厚非,所以这并不是恶意降薪。最后,徐伟在新岗位工作半年后才以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显失公平,于法无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吴杰律师

物流公司未与当事人协商一致擅自对其调岗降薪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无效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物流公司对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首先,物流认为其根据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调整当事人岗位和薪酬是基于经营自主权,但其《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评比结果有异议的,则可以申诉”,物流公司两次将当事人由“管理类”调整为“一般员工”,当事人数次向公司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后,物流公司却并未将当事人评定为“D”的依据告知当事人,而是从20217月起就开始降低当事人的工资标准,该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亦不符合物流公司《考核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其次,物流公司认为当事人已经到新岗位工作并实际工作了数月才提出异议,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当事人到新岗位就职并办理交接手续。最后,物流公司违法调岗降薪迫使当事人离职,理应对当事人支付经济补偿,望法院判如所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对于原告陈述被告对其违法调岗降薪迫使其离职,系违法行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本院认为原告所述确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故本院予以支持。至于被告反驳意见,因其未提供证据加以佐证,故本院不予采纳。最后,本院结合原告工资流水核算,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118274元。


案件结果

 

物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徐伟经济补偿118274元。


办案心得

 

吴杰律师:“本案可以说是有很好的警示意义,于公司而言: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而不是变更后,才通知员工。尽管公司具有用工自主权,但也不能滥用该项权利,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员工而言:一般情况下,若公司能合理安排,则更好。但若公司系违法调岗降薪,则放心大胆维权,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公司行为确属违法。本案虽说最后成功帮当事人拿回经济补偿,但实质上是险胜,因为若是公司能举证对当事人调岗系合规行为,则我方要想胜诉,则难上加难。不管过程如何,结果是好的,当事人本不抱希望,现成功拿回,对我们的工作也表达了充分的认可。”







办案律师


吴杰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债权债务部部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争议、财产侵权、交通事故、婚姻家事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诚信执业百优律师
评价:吴杰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斡旋谈判技巧,是一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律师。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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