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货车司机因行车不慎导致行人一死一伤,被公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追责,霖远律师全力协助与辩护,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
案情概况
唐浩系货车司机师傅,某天正常驾驶货车行驶在路上,怎料在某乡村交叉路口左转时因只顾观察后方来车,没有注意到前方行人,车辆猛地撞上正在通过路口的李芳和王娟,导致车辆受损,李芳和王娟受伤局面。事后,李芳和王娟被紧急送往医院(李芳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娟经诊断为骨盆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唐浩则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唐浩按规被拘留,在其办理取保后,来到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律师协助进行责任复核及争取缓刑,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潘红伊主任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潘律师接受指派后不久,公安机关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唐浩系事故全责、李芳与王娟无责,尽管潘律师随即为唐浩申请了复核,但最终没能动摇这一认定结果。为此,潘律师建议到,为今能做的就是尽力对死者家属及其伤者表达歉意,并对其积极做出赔偿,获取其谅解。唐浩听取潘律师建议,诚恳地向死者李芳家属表达歉意并对其进行了实际赔偿,李芳家属也对其表达了谅解,但伤者王娟则是无法接受唐浩的道歉,坚决不予谅解。之后,在潘律师的专业协助下,唐浩进行了积极地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前,潘律师结合案情以及唐浩案发后的态度,站在依法积极为唐浩争取较好结果的角度,多次与检察院进行了量刑建议沟通,潘律师认为被告人唐浩在此次事故中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判处缓刑。开庭后,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确有采纳潘律师建议的部分,潘律师也再次围绕如上法律意见展开辩护,为唐浩向法院积极争取合法权益,法院也充分考虑了潘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唐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所涉交通事故,被告人唐浩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已属严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为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唐浩该情形,按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作为其辩护人,我们只能尽力为其争取缓刑,在我们及被告人唐浩良好配合下,成功依法为其争取到缓刑两年。”
办案律师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刑事合规导师、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