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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好友请客吃饭,事后执意酒驾送回,岂料肇事撞人,两年后好友追偿同行当事人40余万,霖远律师助当事人维权成功,对方撤诉

发布时间:2024/03/08 17:35:08   Click:

案情概况

 

孟非与高启系好友,某日高启组局邀约孟非前往酒吧喝酒,为此还特意开车前往孟非家中将其接走。待玩至次日凌晨,两人酒过三巡均已有醉意,这时高启提出要开车送孟非回家,孟非见状当即极力劝阻,不能酒驾,可以请代驾。可谁料,高启并未听取孟非建议,执意自驾送孟非回家,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高启在行驶途中撞上了张三,致张三重伤。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系高启全责,高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后孟非了解到高启家人出钱与张三达成了和解,赔付了伤者135万。本以为事情就此揭过,没承想高启却将孟非起诉至法院,称是孟非邀约他前往酒吧喝酒,且喝醉后不让他找代驾,坚决让他自驾送其回家,现发生事故要求孟非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40.5万元。孟非接到传票后大为震惊,不敢相信高启竟捏造事实虚假诉讼。尽管面对被昔日好友污蔑起诉的事实觉得不可思议,但孟非也清楚若是自己不应诉,可能会无端承担莫须有的赔偿责任,于是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吴杰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出庭应诉。吴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

 

吴杰律师答辩意见

 

当事人孟非不应承担责任,也不应向高启支付任何款项。理由如下:其一、事发当天并非如高启称系当事人组局,而是高启组局邀约当事人前往;其二、两人喝醉后,是高启提出要驾车送当事人回家,当事人对此还极力劝阻他,让他不要酒驾,并让其请代驾,而非高启所称当事人阻止其请代驾,并且事发后,交警部门对两人都做了笔录,笔录里高启明确陈述了当事人对其劝阻酒驾的事实,如果当事人真的未对其进行劝阻,当事人当时就会被定责,但明显事故责任书并没有认定当事人有责,由此可知高启是在捏造虚假事实;其三、当事人虽系共同饮酒人及同乘人,当时也属于意识模糊状态,但仍尽到了相互提醒、劝阻、制止的义务,反观高启,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醉酒驾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仍坚持驾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应由其个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四、高启提交的证据,系其和伤者私下签订的和解书与谅解书,并不是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况且和解协议还包含了谅解金,该费用系高启为减轻其刑期而自愿向伤者支付的补偿,而和解过程当事人全程并未参与,故当事人对此不予认可。综上,酒局系高启组局,邀请当事人饮酒,酒后高启不听当事人劝阻,执意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故应由高启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当事人作为同乘人,已尽到注意、提醒、劝阻义务,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结果

 

高启的代理律师听完吴杰律师的答辩意见后,当即表示撤诉,案件就此终结。

 

办案心得

 

吴杰律师:“本案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即酒后驾驶出事后同行酒友是否有连带责任,一般来说是,仅有如下情况,同行人才会承担责任:其一、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晰、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其二、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从而诱发疾病;其三、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朋友醉酒,已失去控制力,而你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到家;其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车祸等损害的。由此可知,酒友是否担责在于是否存在过错,就本案而言,当事人明确尽到注意、提醒、劝阻义务,而高启却执意要驾车,因此当事人并无过错,发生事故系高启全责,当事人无需承担责任。而本案高启在对伤者担责后,企图颠倒事实,恶意诉讼向当事人追偿,好在我们找到关键证据再依法辩驳,使得对方律师知难而退,当事人得以逃过一劫,免遭无端损失。借此案也提醒大家,一定谨记,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而遇到如本案当事人一样被同行酒友反咬一口的情况,也不要自乱阵脚,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妥善解决。”






办案律师


吴杰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债权债务部部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争议、财产侵权、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诚信执业百优律师 

同行评价:吴杰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斡旋谈判技巧,是一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律师。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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