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小伙酒后挪车,酒精浓度高达206.8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经霖远律师全力辩护,成功争取到缓刑
案情概况
2023年10月22日凌晨,喝醉后的王冉欲将车辆移动一段距离,然行驶不久就被民警挡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83mg/100ml,远超法定酒驾标准,随后的医院血液检测进一步证实了这一事实,其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为206.8mg/100ml,明确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公安机关依法对王冉采取了进行取保候审措施,待侦查终结后,以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王冉在意识到事态严重后,迅速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潘红伊担任其辩护人。潘律师细致梳理了相关法律意见并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协商,期间潘律师基于王冉的坦白、认罪认罚以及无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得到了检察院的采纳。
庭审过程中,检察院指出,被告人王冉具有主动坦白、自愿接受处罚等从轻处罚的情节,建议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零15天,同时建议适用缓刑,并处以人民币5千元罚金。潘律师在辩护时也强调,尽管王冉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鉴于案发时他仅短距离移动车辆,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此外,王冉平时表现良好,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量刑情节,故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这些量刑情节,予以从轻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潘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并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王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零15天,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在帮当事人争取缓刑时,遇到些许波折——当事人在抽血后不配合签字,以致后续检察官和法官都认为其是在拒绝配合执法,不建议适用缓刑,对此,我们提出当事人整个执法的过程都是配合的,签字只是一个程序问题,不会影响结果认定,而且也解释当事人当时处于醉酒状态,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有些慌张,并且其在酒醒后,次日就去了交警队补签并向警官道歉。至此,检察官和法官才未深究,当事人也才顺利争取到缓刑。此案这很好警示大家遇到执法一定要配合,不然只会让事态更加严重。此外,也提醒大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醉酒驾车不仅危机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使是在短距离行驶或认为自己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也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办案律师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刑事合规导师、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