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员工偷盗工厂废料变卖获利超15万,涉嫌盗窃罪,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霖远律师有效辩护,获减轻处罚
案情概况
何杰系某工厂员工,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多年已晋升至领导层,然虽说工作和收入都比较稳定,但其薪资增长却是十分缓慢,起初何杰以为工资增长缓慢系工厂业绩不好,情有可原,可当得知新来的车间主任都比自己工资高时,何杰内心再也无法平静,心想大家都是领导层,凭啥自己的工资就要比他人低,遂找到工厂沟通薪酬,但工厂始终未置可否,久而久之何杰不免心有怨恨,并渐渐萌生了盗窃工厂废料变卖换钱的想法。2021年6月,何杰正式开始付诸行动,私下趁人不注意陆陆续续将工厂废料盗走变卖。不法行为持续了两年多,2023年10月何杰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知晓其盗窃一事已暴露,故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何杰自2021年6月至案发时,通过盗窃废料变卖已获利15566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何杰因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进行刑事拘留。而其家属得知该情况后,急忙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潘红伊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潘律师接受委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依法会见了何杰,查阅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并协助家属与工厂沟通,主动赔偿了所有损失,成功争取到工厂谅解。审查起诉阶段,潘律师多番与检察院交流沟通辩护意见。庭审时,尽管公诉机关认为何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方式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潘律师并未放弃为何杰寻求公正审判的机会,精心梳理出一份详实有力的辩护意见提交至法院。
潘律师辩护意见
首先,被告人何杰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其次,在本案中,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时仅知晓工厂铝材废料被盗500公斤,但何杰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其自2021年就已开始盗窃的事实,由此可见被告人何杰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再有,被告人何杰并非是以偷盗为业的犯罪人员,其之所以实施本案的犯罪行为也是因其心中长期积怨而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况且其到案后其家属也是全额赔偿了受害工厂并取得单位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由此可见其主观恶性较小,并且其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经过本次的事情后,其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无再犯可能,社会危害性较小。综上,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何杰属于多次盗窃,且数额特别巨大,但其有自首、全额退赃、取得受害单位谅解、认罪认罚等减轻、从轻情节,请求法庭能充分考虑其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都较小等因素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潘律师辩护意见,判被告人何杰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当事人因薪资问题心生不满,进而采取盗窃工厂废料变卖的方式试图弥补收入差距,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更触及了法律红线。作为其辩护人,只能全力帮其争取合法权益,协助其家属做出赔偿并争取到受害工厂谅解,积极帮其辩护,最终成功帮其减轻量刑。本案虽说何杰有主动投案自首情节,但他仍需面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借此也提醒大家,职场遭遇不公,应当冷静理智地寻求解决之道,如通过沟通、调解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非以身试法,否则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给个人、家庭及职业生涯带来无法挽回的影响。所以,请大家务必牢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一时愤懑而迷失自我,走上触犯法律的歧途,不然悔时晚矣。”
办案律师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3年度刑事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律所建设奖
评价:潘红伊主任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不乏在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擅于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缓刑、量刑减轻等较好结果。潘律师以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办案质量高,受到当事人、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屡次荣获律所及行业表彰。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