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远律所首页   |   免费热线:15680581168
 您好,欢迎来到霖远律所!   联系我们

15680581168

团队介绍 专家顾问 成功案例 霖远新闻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 婚姻继承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其它纠纷

婚姻继承

LINRUN LAW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婚姻继承 法律顾问 其它纠纷
点此免费通话

15680581168

婚姻继承

【婚姻家事】女子“被小三”未婚先育,男方承诺每月交付5千元抚养费,后却突然降低费用甚至拒付,霖远婚家律师受托协助,为女方维权成功

发布时间:2024/04/19 09:50:21   Click:

案情概要


阿丽是A市人,毕业后就到B市独自打拼,2010年,27岁的阿丽结识了44岁的陈山,两人一见如故。陈山告诉阿丽,自己的妻子早年去世,现在独自一人打拼事业,常常感到孤独,总会想起曾经温暖的家庭,年轻的阿丽被当时陈山的“深情”打动,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他,不久后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2011年,阿丽与陈山开始同居,但直到次年阿丽怀孕,陈山也并没有要和阿丽登记结婚的意思,阿丽心中非常疑惑,但每次都被陈山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2012年底,阿丽非婚生下了两人的女儿,之后的六年,陈山带着阿丽与女儿辗转过两个城市生活。2018年的某一天,突然一位自称陈山妻子的女人找到了阿丽,阿丽这才知道,原来陈山非但没有丧妻,甚至两人都没有离婚,自己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小三”了8年。了解事情真相后,阿丽毅然决然选择和陈山分开,带着6岁的女儿回到了A市,当时陈山承诺每月支付5000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之后的五年里,陈山每月基本足额支付抚养费,直到2023年12月,陈山突然自行降低了费用标准,不到过去的一半,阿丽因此提出异议想要陈山足额支付,但不仅遭到了陈山的拒绝,还惹怒了陈山,直接断了全部的抚养费。阿丽也不甘示弱,更不愿意就这么便宜了陈山,于是找到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的谭昕璐律师为其维权。


谭律师接受委托后进一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针对事实情况向阿丽解释到,虽然两人属于非婚生育的情况,但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因此陈山必然是有履行义务的。同时,谭律师向阿丽解释到,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以及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水平来确定,即使陈山口头承诺过每月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但是并没有签订书面的抚养协议,现在对方不愿意承担抚养费,可能对口头承诺也不会承认,到时候只有由法院裁判,但是根据以往裁判的结果来看,法院实际判决支付5000元抚养费的可能性很低,基于这一风险,谭律师也表示会全力帮阿丽争取。庭审中,正如谭律师预料的一样,法院根据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计算,判定陈山每月仅需支付1483元,面对如此大落差的金额,谭律师积极为阿丽争取,最终法院判决陈山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此,谭律师为当事人保全了最大权益。


办案心得


谭昕璐律师:“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属于非婚生子,但是按照国家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因此被告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但是具体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对金额、支付时间、期间等事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的协议,如果没有进行过协商或者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由法院进行裁决,并不是由任意某一方随意主张的。因此,希望以这个案子帮大家起到一个普法的作用,一方面,提醒大家对待感情要谨慎,抚养孩子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金钱,另一方面,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霖小律有话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案件承办人


谭昕璐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婚姻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同行评价:谭律师曾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工作,对各类法律法规有深刻的学习与专研,办理了许多疑难案件,对案情复杂、法律关系不明、证据不足的案件有独特的解决办法。谭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常出席婚姻家事领域内相关研讨活动,擅长公众人物离婚、抚养权争取、家族财富传承、房产分割、婚前协议等。





案中人名皆为化名

点此免费通话

1568058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