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小伙与朋友合谋实施盗窃被捕,霖远律师受托为其辩护,成功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及不起诉的良好结果
案情概况
小伙与朋友合谋盗窃被捕,霖远律师介入为其辩护
张三和李四两人因同为摩托车爱好者成为朋友,某天两人在闲聊时偶然提到想给摩托车添置一个头盔,但两人都不想自掏腰包,经过商量,两人决定去“搞一个”头盔。2023年5月19日,两人在A小区四处溜达寻找目标,正巧遇到骑摩托车回家的小帅。
观察片刻后,张三和李四于当晚10点来到A小区,两人分工明确,由李四实施盗窃,张三在一旁望风。随后,李四先是精准地找到了小帅停放在单元楼下的摩托车,接着撬开摩托车后备箱,最后将其中的摩托车头盔以及一部蓝牙耳机盗走。
李四得手后立即与张三汇合,两人快速逃离现场。到家之后,两人随即将盗取的头盔拿出来仔细查看,待搜索一番后,发现这个头盔价格不菲,于是两人临时决定将头盔挂在二手交易网站上进行售卖。
次日,发现头盔被盗的小帅心中十分郁闷,但又因楼下没有监控,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最终小帅只好认栽,决定重新买一个二手头盔。好巧不巧,小帅在浏览二手交易网站时,无意中发现有个头盔竟和自己丢失的头盔十分相似,再看发布时间,恰是自己丢了头盔的第二天。
小帅心中不禁多了几分警惕,先是不动声色地与售卖头盔的张三在网络上进行沟通,佯装要购买头盔,与张三约定好交易地点,随即便报了警。次日,张三到达交易现场直接被警察抓捕归案。
张三被抓之后,李四也随即落网。张三的家人得知此事后,担心张三因此入狱,于是紧急委托到了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的潘红伊律师为张三辩护。
霖远律师全力争取,助当事人获不起诉结果
潘律师接受委托后立马前往派出所与张三会见,了解到整个案情后,即刻梳理取保意见为张三申请到取保候审。随着公安机关对案件的逐步侦查,张三的犯罪事实已经确认,公安机关以张三有涉嫌盗窃的行为,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得知该消息后,潘律师再次针对案件情况梳理了请求对张三不予起诉的代理意见。其中,潘律师提出,首先,张三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社会危害性小,张三与李四属于“临时起意”型盗窃,且案发后被害人头盔被追回,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此之前一直表现良好,无任何犯罪记录。
其次,张三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获得了谅解,张三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认罪悔罪。张三属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预料到事情的严重性,归案后,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现出了极大的悔罪心态,被拘留时也委托家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
综上,张三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对张三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案件结果
经过潘律师的全力辩护,张三最终获得了不起诉的良好结果。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当事人一时头脑发热与同伴决定实施盗窃,被抓捕之后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悔恨,当事人家属紧急委托到我们为其辩护时,我们先是梳理了代理意见成功为其申请到了取保候审,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予起诉的良好结果。本次案件的两人其实都有正式工作及收入,但由于两人对法律的漠视导致他们误入歧途,在此想提醒各位,一定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试探法律边界,最终只会自食恶果,追悔莫及。”
案件承办人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3年度刑事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律所建设奖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