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男子因一时贪念,顺走路边电瓶车,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霖远律师全力辩护,成功帮其取保
案情概况
2024年11月4日,张三在一工地外偶然看见一辆未取钥匙的电瓶车,眼见周围无人,一时起了贪念,直接将电瓶车骑走。
事后,张三原以为自己的盗窃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但其实电瓶车车主李四很快就发现车辆丢失,并立即报警,经过警方侦查,很快便锁定张三,并将其抓获归案。
张三家属接到警方通知后,急忙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潘红伊律师担任张三辩护人。潘律师受托后,依法会见了张三,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并积极协助家属与被害人李四沟通赔偿事宜,最终成功取得李四谅解。
随后,潘律师根据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了取保意见,并与检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其中潘律师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1、张三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陈述了案情,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张三法律意识淡薄,盗取他人电瓶车是临时起意,其与长期且专业的“职业”盗窃犯相比,社会危害性小;
3、张三家属已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综上,张三所涉嫌的犯罪事实没有达到应予逮捕的条件,建议检方对张三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纳了潘律师取保意见,张三成功取保。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中虽然当事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成功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可以被轻视。当事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自身也承担了严重的法律后果。此案例提醒大家,任何触及法律的侥幸心理和不当行为都将付出代价,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制观念,切勿因一时贪念而做出违法行为,一旦触犯法律,不仅会面临法律的严惩,还会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案件承办人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3年度刑事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律所建设奖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