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男子介绍他人卖淫,获利500元获刑10个月!霖远律师提醒:法律红线碰不得!
案情概况
2023年8月至10月,张三在朋友李四的介绍下,将小美介绍至成都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并因此获利500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5年1月3日,张三被警方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羁押于看守所。
张三家属得知该情况,心急如焚,赶忙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潘红伊律师 担任其辩护人,争取从轻处罚。
潘律师受托后,迅速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通过与张三的深入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经了解,张三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因家庭经济困难,才在朋友李四的蛊惑和引诱下,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而后,潘律师在审查全部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即便如此,潘律师并未放弃辩护空间,立即向办案机关申请阅卷,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其中提出,张三仅是将卖淫女子介绍给酒店,收取介绍费500元,并非按卖淫女子的嫖资抽成,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其次,张三系初犯、偶犯,且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并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在后续庭审中,潘律师继续提出辩护意见,既不回避张三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也充分阐述了其从轻处罚的情节与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潘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张三构成介绍卖淫罪,但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法律的底线不容试探,经济困难更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本案警示我们,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利用他人从事非法活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作为律师,我们既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坚守法治底线,通过个案传递‘尊重法律’的强烈信号。希望此类悲剧不再重演。”
案件承办人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3年度刑事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律所建设奖、2024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