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1.9万塑身衣能治“宫寒”?霖远律师戳破商家虚假宣传,助消费者全额退款,并额外获赔2.6万
案情概况
小美是某美容馆的常客,经常去店里做美容。2024年5月,小美在美容馆做美容时,老板金姐向她热情推销一款塑身内衣,并介绍小丽是该塑身衣品牌销售人员。
在介绍产品过程中,金姐和小丽均告知小美,穿着塑身内衣可以达到减肥瘦身的效果,并在合同上注明“无效退款”字样,且两人均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这让本就身材焦虑的小美心动不已,当天便签下合同,支付1.9万元买下了一套塑身衣。
然而,现实却与宣传大相径庭。小美穿着后不仅感觉极其不适,也完全没有达到宣传中的瘦身效果。她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虚假宣传,便多次找到美容馆要求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但美容馆的态度强硬,不仅不赔,更是直言分文不退。眼见美容馆如此态度,小美决定寻求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的高惠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高惠律师迅速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她发现,虽然商家在售后服务须知中用小字注明“本产品不是减肥产品”,但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宣传内容却充满了诱导性。
高律师指导小美完整地收集并固定了关键证据:
宣传册与朋友圈截图:美容馆老板金姐的朋友圈曾发布图片及文字,宣称该塑身衣能“解决假胯宽、宫寒、臀扁平”,内衣能“改善乳腺结节、防止胸部下垂”等,这些宣传内容明显超出了普通塑身衣的功能范畴,涉嫌虚假宣传。
聊天记录:当小美提出穿着无效时,金姐在微信中依然向其发送包含“丰胸、细腰、改善宫寒”等功效的信息,进一步坐实了其夸大宣传的行为。
书面合同:合同上“无效退款”的承诺,是商家对消费者的直接保证。
高惠律师指出,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身材焦虑”,通过夸大产品功效,使小美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了购买决定。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消费欺诈。
凭借完整的证据链,高惠律师协助小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容馆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判决支持了小美的全部诉讼请求:撤销双方建立的塑身衣买卖合同;美容馆退还小美货款199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59940元。
面对一审判决,美容馆提起了上诉。二审过程中,面对高惠律师手中确凿的证据,美容馆意识到胜诉无望。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美容馆向小美需退还1.9万元的货款,并额外赔偿小美26000元。至此,案件画上句号,小美不仅挽回了全部损失,还拿回了赔偿。
办案心得
高惠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消费者‘身材焦虑’进行虚假宣传的消费欺诈案。商家在合同中玩弄‘小字免责’的文字游戏,却在微信宣传中疯狂暗示医疗功效,企图规避法律责任。我们在办案中重点抓住了‘宣传承诺与合同条款的矛盾’以及‘微信聊天中的功效确认’这两个突破口,最终让商家的欺诈行为无所遁形。在此,也提醒大家,普通塑身衣不具备任何医疗和减肥功效,面对‘丰胸、改善结节’等宣传务必保持理性,切勿为‘身材焦虑’买单。遇到消费欺诈不要自认倒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及时寻求律师帮助,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惠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合同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纠纷
所获荣誉:2024年度热爱律所奖
评价:高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合同纠纷,胜诉率极高,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保障当事人在交易中的安全,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信赖。除此之外还擅长处理工伤纠纷,在面对强势的行政单位和用人单位,高律师据理力争,保障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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