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高达680万跨境虚拟币杀猪盘电诈案!霖远律师全力辩护,帮电诈团伙底层人员成功争取缓刑
案情概况
2024年5月,小美加入某跨国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搭建虚假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自创名为“NSTC”和“AICF”的虚拟货币,诱使境外不特定男性“投资”,从而获利。
集团成员被要求假扮在香港从事美容行业的富有女性,通过固定的话术,与被害人建立朋友关系,再逐步发展为暧昧或恋爱关系。
待信任建立后,她们便开始展示所谓的“内幕消息”和“高额回报”,诱导被害人在虚假平台注册,并以泰达币或以太坊币进行“投资”。而这些资金一旦进入平台,便会被人为操纵涨跌,最终无法提现。
小美在集团中承担着“引流”和“深聊”的工作。按照话术安排,她每天向境外男性发送短信,建立联系并获取基本信息,随后引导对方发展为暧昧关系,最终完成“切单”和“入金”的诈骗闭环。
经审计,小美在案发期间持有用于诈骗的手机,累计发送电信诈骗信息高达2.1万余条。她所在的大组整体诈骗金额不低于680万余元,其中她所在小组的诈骗金额也高达570万余元。案发后,小美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处境岌岌可危。
家属得知情况后,赶忙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潘红伊律师担任小美辩护人,争取从轻处罚。
潘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小美。会见过程中,潘律师耐心安抚小美的恐慌情绪,并围绕其个人背景、加入犯罪集团的经过以及在团伙中的具体认知程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询问。
通过会见,潘律师敏锐地捕捉到了几个至关重要的辩护切入点:小美于2024年5月才加入该犯罪集团,时间上明显晚于集团核心成员;她对整个犯罪集团的底层运作逻辑了解十分有限,仅停留在执行层面;且其个人获利极其微薄,仅约4000元。
随后,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充分阐述对小美适用缓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经过多轮深入沟通,检察机关最终仍未采纳,但潘律师并未就此放弃。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潘红伊律师提交了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其中,潘律师系统论证了小美的从犯地位:加入时间晚、层级低,仅负责前端的话术聊天,从未参与平台搭建、资金转移等核心犯罪环节,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
同时,潘律师结合小美到案后如实供述的坦白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态度,以及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额外退赃共计7000元的实际行动,向法院充分阐述了对其适用缓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小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坦白、认罪认罚及积极退赃的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小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相较于同案其他人员,小美成功争取到了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
潘红伊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集团利用虚假身份、情感包装和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当事人虽然参与了诈骗链条中的引流和聊天环节,但其加入时间较晚,对平台搭建、资金转移、后台操控等核心环节缺乏实际控制力和参与深度,个人获利也较低。因此,我们将辩护重点放在从犯认定、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方面,最终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此案也给大家敲响警钟,一旦发现疑似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截图等证据,并尽快报警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对于涉案人员及其家属而言,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有助于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并在符合条件时争取从宽处理。 办案律师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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