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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男子爱好拆手机,但因旧手机来源非法,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霖远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最终检察院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4/03/08 17:33:02   Click:

案情概况


王瑞有着不错的工作,收入十分可观,同时还有一个独特的爱好——拆卸手机,一到工作之余就会专门收购一些旧手机进行拆卸研究。某次,王瑞在某闲置交易平台结识了罗成,罗成知晓王瑞的需求后,自称其有朋友是水上乐园的工作人员,时常会捡到手机,后期可以将捡到的手机低价卖给王瑞,王瑞没多想,只当对方是商业客套话。事后,罗成果真联系王瑞,表示其朋友捡到几个手机,问其是否收购。王瑞心中闪过一丝怀疑,担心其手机是非法来路,罗成一再强调是在水池里捡的,王瑞心想不是偷的不是抢的,应该没事,于是答应收购。后续每次交易王瑞仍旧会问手机来源,罗成每次也都回复是在水池里捡的,渐渐地王瑞便不再问。谁料两人的买卖合作才刚进入“稳定期”,罗成及其朋友就被警方抓获,王瑞这才知晓,罗成朋友出卖给他的手机均是偷盗而来。奈何为时已晚,王瑞也很快被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王瑞家属得知该情况后,急忙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红伊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潘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王瑞,了解具体情况后,迅速梳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提交至检察院。

 

潘红伊律师辩护意见

 

1、犯罪嫌疑人王瑞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到案后如实陈述了案情,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经济犯罪,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害性,社会危害性小,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也表现良好,且犯罪嫌疑人王瑞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到案后如实陈述了案情,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犯罪嫌疑人王瑞的犯罪情节轻微,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根据犯罪嫌疑人王瑞供述,王瑞自己有拆卸手机的目的,购买手机并非为了盈利,而是用于自己拆卸使用,平时除了处理涉案人员提供的手机,其还在网上购买。并且向王瑞提供手机的卖家自称在水上乐园上班,特别容易捡到手机,途中王瑞也多次向卖家确认过手机来源,卖家每次的回复均是在水上乐园捡到的手机。由此,王瑞多次、反复向卖家确认手机来源,在正常人的范围内已经尽到了对货源合法性的核实义务,因此犯罪嫌疑人王瑞属犯罪情节轻微。

 

3辩护人认为王瑞所涉嫌的犯罪事实没有达到应当予以逮捕的条件没有逮捕的必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王瑞不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也不可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行为王瑞到案后如实坦白了自己的行为并配合办案单位侦查其口供与物证相互印证并已经固定不会实施毁坏伪造证据干扰证人等行为,也不存在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行为,更不会有自杀或逃跑等行为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瑞确无逮捕必要,敬请贵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对其作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结果

 

潘红伊律师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被检察院采纳,王瑞得以被释放。

 

办案心得

 

潘红伊律师:“本案当事人虽说确实有收购卖方手机的事实,但其并不知晓卖方手机的真实来源,并且当事人购买手机也并不是为了盈利,其主观目的仅是为了业余爱好,只是不小心误入歧途,并不是真的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与卖方也并不认识,社会危害性低。作为其辩护律师,我们竭力搜集证据,帮其维护合法权益。最后,不负当事人信任委托,司法机关采纳了我方法律意见,不予批捕,当事人被释放。借此案例,也警示大家,发展个人兴趣爱好是好事,但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不正常或过于顺利的情况,自己都心存疑虑的时候,不妨再多思考一下,切莫因麻痹大意致自己身陷囹圄。”






办案律师

 

 

潘红伊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最佳管理、2018年度律所建设奖、2019年度最高创收奖、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1-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刑事合规导师、2019年度十佳辩护词 

评价:潘律师曾获成都市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业务能力提升,为许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无罪、缓刑、减刑、不起诉处理等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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