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妻子发现丈夫出轨2年给小三转款10万,霖远律师受其所托,将丈夫和小三一并起诉,成功拿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概况
阿伟和阿丽两人结婚多年,一开始夫妻二人的感情还不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段婚姻被琐碎的柴米油盐消耗殆尽,两人都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在勉强维持着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今年年初,阿丽发现阿伟常常早出晚归,对自己的态度也越来越恶劣,走到哪里手机都不离手。阿丽察觉到了一些端倪,便在一天晚上趁阿伟睡着后拿走了他的手机,这才发现,原来阿伟从2022年开始,就和一个叫小美的女人暧昧不清,并且阿伟在两年时间里一共给小美转款25万多元,小美给阿伟转款15万。
阿丽非常震惊,冷静下来后阿丽决定要找小美拿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0万元。于是阿丽咨询到了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律所曾雪琴律师接到了阿丽,在与曾律师交谈之后,阿丽决定委托曾律师为自己维权。
阿伟在事情败露后也立马联系到了小美,希望小美归还自己转给她的10万元,小美却拒绝了阿伟,两人也就此闹翻。曾律师接受委托后也联系到了阿伟,此时的阿伟也只想先拿回钱,因此表示自己愿意配合曾律师。
于是曾律师协助阿丽将阿伟和小美两人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小美归还阿伟和阿丽的夫妻共同财产。庭上,曾律师出具了阿伟和小美之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证实了阿伟和小美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以及转款事实。
并且,阿伟通过微信转给小美的10万余元属于阿丽与阿伟的夫妻共同财产,阿伟在阿丽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向小美转款,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因此,阿伟的转款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小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阿丽返还所有转款。
办案心得
曾雪琴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当事人丈夫和第三者之间的转款是无效的,其转款也是当事人和其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第三者应当悉数返还。由此可见,在婚姻关系中,夫妻的利益是捆绑的,如果有一方不忠,私自转款给他人,另一方是可以索回财产的。”
案件承办人
曾雪琴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工伤、劳动争议等
所获荣誉:2018-2020年度优秀律师、2022年度律所建设奖、2022年度十佳案例、桃花源公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遗产管理人、2023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3年度优秀合伙人
评价: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曾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支撑,认真分析每一个案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在沟通中抓住重点,收集证据,在代理离婚案件中,曾律师能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在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下,尽最大可能进行调解,缓解双方针锋相对的矛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案件人名皆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