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包工头遭工人以“月薪1.4万”起诉索要8.4万劳务费,霖远律师介入应诉,打破工人高薪幻想,明确劳务费计算方式,只给199元
案情概况
2025年3月9日,李波焦急地来到#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律所#刘佳丽律师 经过进一步沟通了解到,李波手下的一名叫作张三的工人,以其拖欠劳务费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对此,李波连连喊冤,随后向刘律师说明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李波是一名包工头,2022年12月,经人介绍,李波雇佣了张三到其承包的项目工地从事钢筋翻样工作。施工期间,张三多次向李波预支工资,李波每次都按照张三的需求打款;
2023年9月,项目完工,张三向李波发送了工程结算单,并要求李波按照其此前“承诺”的月薪1.4万元向其支付剩余劳务费8.4万元。对此,李波非常疑惑,他从未承诺过张三月薪1.4万,张三的薪资均是按照工程面积计算,而该部分款项早就被张三预支完毕;
双方各执一词,为此不止一次爆发争吵,而李波也没想到,张三竟直接提起诉讼。
明白整个案件情况后,刘律师指出,既然李波从未承诺过高昂的月薪,那么张三的指控也并非一定能站住脚,因此李波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整理证据,积极应诉。于是,李波当即委托了刘律师为代理人,协助自己出庭应诉,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刘律师受托后立即对案涉项目工程的材料进行了梳理,逐一分析李波与张三之间的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通过工程量确定了张三应得劳务费共计42199.2元,抵扣张三已预支的工资,李波仅欠劳务费199.2元。
开庭之时,张三义正言辞表示李波对其承诺了1.4万月薪,还提供了工地工友的相关证言予以佐证。对此,刘律师经过质证,直接反驳道,无论是微信聊天记录还是证人证言,各项证据均不能证明李波曾承诺月薪为1.4万元,张三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结合审理查明的事实,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劳务费用应按照李波举示的钢筋翻样工程量载明的内容计算,并据此判决由李波支付张三劳务费199.2元。
办案心得
刘佳丽律师:“本案当事人系一名包工头,因与工人对于薪资结构产生分歧,遭起诉索要8.4万劳务费。我们在介入后发现,当事人从未给出过高薪的承诺,且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我们在开庭时以事实有力驳斥了对方的主张,助当事人实现了超99%的减损,当事人非常满意。”
案件承办人
刘佳丽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所获荣誉:2022年度先进个人、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优秀律师奖、2025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刘律师始终坚持“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的信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思维清晰,注重细节,同理心强,熟悉各类法律法规。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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