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前女友生下孩子11年不闻不问,霖远律师助当事人追回抚养费12万并确立了后续的抚养费标准
案情概况
大伟与小美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14年6月,女儿豆芽出生。然而,这份喜悦并未维持太久,小美便狠心离去,此后再无音讯。
从豆芽记事起,她的世界里就没有“妈妈”这个角色,全由大伟及爷爷奶奶一手带大,小美自始至终没回来看过一次,没给过一分钱。
转眼11年过去,看着身边有父母陪伴的同学,豆芽心中对母亲的思念愈发强烈,并将这份心思告知了大伟。为满足女儿的愿望,大伟带着豆芽从老家赶往成都(四百公里),并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联系上了小美。
大伟满心以为,听到多年未见的女儿来找自己,小美定会欣喜若狂。谁承想,小美在接到电话后,只冷冷的丢下一句“不见”,便再无下文。那一刻,孩子的期望瞬间落空,泪如雨下,大伟看着更是说不出的心痛。
面对小美的冷漠,大伟思虑再三,决定不再沉默,他要为女儿争取应有的权利,即明确抚养权、追索过去11年的抚养费并确定未来的抚养费标准。
鉴于小美逃避不见面,大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陈昆律师担任代理人。
陈律师接手案件后,随即协助大伟梳理证据,正式立案起诉。
开庭当天,陈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小美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女儿豆芽的身心,且小美至今未履行作为母亲的抚养义务,并向法院提交了豆芽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一份特别的证据——豆芽本人出具的《自愿书》。
这份由11岁孩子亲手写下的《自愿书》,字里行间满是对父亲的依恋:“我很爱我的爸爸。”这短短几个字,成为法庭上最有力、也最令人心碎的情感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豆芽虽为非婚生女,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均负有抚养教育义务。
结合孩子的实际年龄需求及当地生活水平,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豆芽由大伟直接抚养,随大伟生活;小美支付2014年7月至2026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12.87万元;小美自2026年6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并承担豆芽一半的教育费、医疗费,至豆芽满18周岁止。
陈昆律师:这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不是因为案情复杂,而是因为当事人的坚持。当事人及其父母长达11年的悉心照料,为孩子提供了稳定、充满爱的成长环境,是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关键事实基础。同时,我们主张追索自孩子出生以来的抚养费,打破了部分人“非婚生可以不养”或“只付起诉后费用”的法律误区。法院最终的判决,既是对当事人11年父爱如山的事实确认,也是对生母长期冷漠逃避行为的法律规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办案律师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伤人损、婚姻家事
所获荣誉:2023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团队贡献奖、2024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优秀律师奖、2025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陈昆律师在工作中,为当事人提供勤勉、敬业、诚信、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行业化的最佳解决方案和专门化的服务;在工伤人损、婚姻家庭等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优势;从业来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受到广泛好评,赢得了很好的声誉。
案中人名皆为化名

































